Motorola GPS



你會怎樣賣GPS手機的廣告?大product shot加point form functionssssssss?Motorola告訴我們一個有趣的sell法,就是從target consumer behavior切入,造成令TA會心微笑的效果,畢竟設計不是一個(通常也不需要)滿足所有人的東西,最重要是HIT中TA,才可解決問題。

當然這不是每個人都明白的問題,特別是client本身,很難在香港看到這些沒有product shot的廣告(當然亦不是每個品牌都可以只出logo就能賣),不是設計師廣告人沒有能力,反而是marketing的人或是client的boss,一定要出product shot,所謂的經驗告訴他們出product shot是最穩妥的做法,廣告做得再差,只要有product shot有logo,差極都有個譜,甚至有時不理會visual都要出...是因為只顧穩妥而忽略了做一個好設計好廣告潛力,甚至令concept走上一條可怕的道路。

如果client,或社會有太多的干涉,很多時都令設計師做不了出眾設計的。然而香港設計或廣告就是不斷面對這些client,與及這個表面上思想自由但實際上仍然非常封閉的社會,需要吃力地在一些隙縫中尋找出路,這不是GPS可以幫到的東西。

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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