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黑兔


最近友人談及,色情事業背後是有很多故事的,不考慮道德等標準(小部分人給大部分人訂下的苛刻標準)的話,經營色情事業的女性的生活也是有血有淚的;又有友人在保障弱勢社群的機構工作,在她身上聽到了很多從來不知道的事情,社會上的這群風塵,是飽受社會的歧視與欺壓,而政府就是欺負他們最恨的一群人。但不說你可能不知道,在基本法中,賣淫是不違法的。

曾經看過一篇文章,說及"Playboy"。"Playboy"早期其實不是一本色情刊物,它是一本關於財經、經濟的刊物,但為了吸引男性讀者,於是在書中央夾了一性感女郎彩頁。其實到今時今日,"Playboy"仍不是一本純色情的刊物,內容仍然包括介紹時裝、飲食、體育、消費等的文章,想不到吧?

想不到的東西還可以有很多,在下任何決定之前,不妨多考慮事情原委,多research,多聽多問多想。

上面的,是盲人"Playboy",不知是真是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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